| 1,702 | 7 | 76 |
| 下载次数 | 被引频次 | 阅读次数 |
传统注家对"彼是相因"的理解,未能恰切地呈现《齐物论》的根本哲学形态。从《齐物论》的文本逻辑来看,"彼出于是,是亦因彼"是从日常经验出发,将某物及其反面纳入到同一个关系序列中,且"是""彼"双方借由这一相互关系获得各自的规定性。但这一关系的本质是自身之"是"的外化,所实现的万物"为一"仅是一种假象。"道通为一"实际上是指"道"作为根本性之"是"暂寓于每一个物上,万物是作为"通一"展示自身的不同环节成立的;"通一"作为真正的世界形态,是万物"彼是相因"的前提与基础。
Abstract:陈鼓应,2007年:《庄子今注今译》,商务印书馆。
陈徽,2012年:《致命与逍遥——庄子思想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
陈静,2001年:《“吾丧我”——〈庄子·齐物论〉解读》,载《哲学研究》第5期。
陈少明,2014年:《“吾丧我”:一种古典的自我观念》,载《哲学研究》第8期。
陈赟,2016年:《庄子哲学的精神》,上海人民出版社。
程乐松,2020年:《物化与葆光——〈齐物论〉中所见的两种自我形态》,载《中国哲学史》第3期。
禇伯秀,2014年:《庄子义海纂微》,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船山全书》,2011年,岳麓书社。
丁耘,2019年:《道体学引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郭庆藩,2012年:《庄子集释》,中华书局。
赖锡三,2013年:《道家型知识分子论——〈庄子〉的权力批判与文化更新》,台湾大学出版中心。
李巍,2015年:《立场问题与齐物主旨——被忽视的庄子“因是”说》,载《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4期。
林希逸,1997年:《庄子鬳斋口义校注》,中华书局。
林云铭,2011年:《庄子因》,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刘武,2012年:《庄子集解内篇补正》,中华书局。
陆西星,2010年:《南华真经副墨》,中华书局。
罗勉道,2016年:《南华真经循本》,中华书局。
吕惠卿,2009年:《庄子义集校》,中华书局。
孟琢,2020年:《〈庄子〉“吾丧我”思想新诠——以汉语词源学为方法》,载《中国哲学史》第5期。
沈清松,1987年:《庄子的人观》,载《哲学与文化》第6期。
释德清,2009年:《庄子内篇注》,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王先谦,2012年:《庄子集解》,中华书局。
杨立华,2010年:《郭象〈庄子注〉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2020年:《庄子哲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曾春海,2010年:《先秦哲学史》,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张荣明,2013年:《〈庄子·齐物论〉论“彼”与“是”》,载《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6期。
《章太炎全集》第6册,1986年,上海人民出版社。
(1)《齐物论》标题解为“物”或“物论”,在具体阐释上并无本质差别,两说皆是在摹状世界的形态,只不过立说角度有差,一者据万物,一者据名言。
(2)杨立华在新著《庄子哲学研究》中的精彩讨论对本文前两节启发颇多。(见杨立华,2020年,第134-138页)但本文的目的不在于从“不知”出发,在主体自身中呈显出一个根本性的“彼”,并进而揭示“彼”是具有最高主动性的绝对客体,而在于提供一条从“彼是”到“通为一”的推理脉络。
(3)憨山与陆西星亦持此解。张荣明将“彼”解为康德的“自在之物”,亦可备一说。(见张荣明)
(4)张荣明的解释与此相似,认为“是”表示肯定性的认知判断,与“此”不同。(见张荣明)在《齐物论》中,与“是”和“此”相类的说法还有“我”“吾”“自”“己”,学界已有丰富研究:其一,“我”常被解为对象性的存在,如解“我”为“形态的我”和“情态的我”(见陈静)、是与他者相对的存在者(见陈少明)、具有“倾斜”特性(见孟琢),等等。总之,“我”与个体之偏狭紧密相关,故本文亦讲“我之是”;其二,“吾”与“我”相反,表达一种自足的存在状态(见陈少明),在“吾”中人与物是平等的关系(见孟琢)。这意味“吾”呼应后文“根本之是”;其三,“己”在《齐物论》只出现两次——“死生无变于己”“使其自己”,但庄学中“无己”与“无我”常可互换,故暂不区分;其四,“自”在《齐物论》中除了有“从”义外(“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自此以往”“自无适有”“自我观之”等),往往表泛泛而谈的“自己”“自主”,如“使其自己”“自取”“自喻适志”“自以为觉”等。陈少明认为“自”与“吾”连用,表主体不受外力干预,不需刻意造作的状态(见陈少明),至少从以上引文是看不出的。
(5)郭象则另有解:“夫自是而非彼,彼我之常情也。故以我指喻彼指,则彼指于我指独为非指矣。此以指喻指之非指也。若复以彼指还喻我指,则我指于彼指复为非指矣。此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将明无是无非,莫若反覆相喻。”(见郭庆藩,第74-75页)“不若”前后两说实际上是并列的,都是“自是而非彼”的表现:前者是由“我”之“自是”而来,后者是由“彼”之“自是”而言来。此解的问题在于忽略了原文“不若”一词透显出的转折关系,故本文不取此说。
(6)陈静区分了《齐物论》中的三种“是非”:存在意义的是非(这那)、认识论意义的是非(对错)和价值论意义的是非(好坏)。后两种都要以第一种为基础。(见陈静)此处的“普遍化倾向”正是这一思路的延续。
(7)陆西星有“与物浑化”之说,故其对《齐物论》解读亦有“混一”的倾向。(见陆西星,第14页)
(8)憨山亦从此说取消“是”“非”:“故曰:彼出于是,言彼之非,盖出于我之是。是亦因彼。言我之是,亦因彼之非。由人不自知故,故但执己是,所以不能泯是非也。”(释德清,第33页)
(9)吕惠卿同样以“同体”来解释“指马之喻”,既然“马”和“非马”是同类,“指”与“非指”是同体,那么:“则出乎同体,离乎同类,然后足以为真是非,而能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也。”(吕惠卿,第31页)
(10)此说易引起误解。在《齐物论》中,“是”既可以指儒墨等个体之“是”,也可以如此处指“道”,故“因是”亦有两义。具体考察几处文本,其中“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圣人“因是”,此“是”明指“道”,“亦”则暗示出“因是”也适用于常人。其二,“适得而几矣,因是已”一句,船山误将“己”解为“停止”,故认为“是”指儒墨之“是”,但此段上下文皆言达道之人,故仍应解为“真是”。其三,“众狙皆悦。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亦因是也。”此句“因是”的主语向来有争议,罗勉道、吕惠卿等人皆认为“因是”者为“狙公”,但如此解“因”只能取“因顺”义,船山之解与上下文更合,即以“狙”为主语,而“是”即小是,等同于“劳神明为一”。经此分疏,李巍将“因是”解为“依据特定认知立场”(见李巍)。虽颇精到,但忽略了“是”的根本义。(见张荣明)
(11)章太炎则将“神和生”诠解为“引出”,即谓一切作用和一切存有皆由道引出。(见《章太炎全集》第6册,第136页)此说亦可参。
(12)不过,将“道”解为“生”之活动,尚不能概括庄子道论全体。一方面因为庄子对道有一系列界说,如“天倪”“天均”“物化”“独”等;另一面,就“通一”非“气一”而言,持气论注家仍可反驳,若证明“一气”有其“神”或“良能”(见《船山全书》第13册,第207页),是否意谓“气”中亦可容不可散毁的统一性?这些问题,需另文探讨。
基本信息:
中图分类号:B223.5
引用信息:
[1]苏杭.从“彼是相因”到“道通为一”——《齐物论》哲学义旨发微[J].哲学研究,2021(02):69-79.
2021-02-25
2021-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