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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5, 67-75
为是不用而寓诸庸——《齐物论》中“以明”如何安顿是非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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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5-25
出版时间: 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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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物论》认为是非之争的产生有两个层面的原因,即个体之间的不同立场和偏好,以及个体通过诉诸具有公共维度的语言将前者普遍化的努力。圣人洞见到是非之争诉诸的语言秩序的不确定性,以及现实固化的语言秩序在主体间融通和物之本然的揭示上的双重阻隔,而超越了是非之争的循环。同时,圣人能寓于语言之用,而使语言成为面向主体间融通和物的流动转化而开放的未定与未尽之言。在现实的是非之争中,圣人在语言层面对众人各自源初的立场和偏好给予普遍肯定,而在圣人的生存之境中,众人也能够获得基于自身源初界限的充分的自身实现,从而安顿是非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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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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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吕惠卿谓“明者复命知常而为言也”(吕惠卿撰,第28页),林希逸谓“明者,天理也”(林希逸,第23页),陆西星谓“明者,明乎本然之未始有是非,而后是非可泯也”(陆西星撰,第23页),王先谦谓“莫若即以本然之明照之”(王先谦撰,第24页),唐君毅谓“以明”为“去成心而使人我意通之道”(唐君毅,第154页),陈鼓应谓“不如用明静之心去观照”(陈鼓应注译,第61页),杨国荣认为“明”指向“不分是非或超越是非的本然形态”(杨国荣,第84页),郑开认为“‘(莫若)以明’……意味着某种深刻而独特的智慧(光),包括超于‘物’而把握‘道’的‘认识’——确切地说,证悟——能力”(郑开,第133页)。

(2)为免行文枝蔓,文中所有未特殊注明处均出自《庄子·齐物论》。

(3)如郭象云:“故举纵横好丑,恢恑憰怪,各然其所然,各可其所可。则理虽万殊,而性同得,故曰‘道通为一’也。”(郭象注、成玄英疏,第38页)林疑独云:“莫若任物之自然自可,纵横、美恶,复通为一,则道无不成,物无不然也。”(见褚伯秀撰,第43页)

(4)如林希逸云:“以道观之,则横直者各当其用,美恶者各全其质,皆可通而为一矣,……”(林希逸,第26页)陆西星云:“凡物有高下、美恶、常怪、成毁,自道眼观之,皆通一而无二矣,……”(陆西星撰,第27页)杨国荣亦持此论:“对庄子而言,一般所理解的差异与区分,……都源于以人观之。如果从‘道’的角度看,则这些似有差别的事物其实处于统一的形态,所谓‘道通为一’、‘复通为一’便表明了这一点。”(杨国荣,第387页)

(5)已有研究者试图说明《庄子》中的所谓“卮言”指的是一种圆转不定之言,如杨国荣认为:“卮言也具有流动、可变的特点。”(同上,第166页)王玉彬认为,卮言“就是在‘妙道之行’中对‘万物之化’的观照方式,……与妙道之行谐行、与万物之化同化”。(见王玉彬,第12页)陈之斌认为:“卮言的特点之一就是圆转不定、随物而动,并且具有极强的解构能力。”(陈之斌,第144页)如果此说成立,那么这样的“卮言”恰好与笔者将“通为一”解为破除语言的固化秩序而进入一种流动的、可转化的“通”的言说之境相合。

(6)关于两处“亦因是也”和上文引述的“因是已”,刘武以“因”字独立成义,表因循、顺任之义,而“是也”“是已”则是助词,“是”字并非有具体内涵的概念。(参见刘武撰,第416页)王叔岷则认为“亦因是也”“因是已”的“因是”并非作为一个概念理解,而是表示承接上文的用法。(参见王叔岷撰,第60页)不过,更多解释者都认为,这几处“因是”恰恰是理解《齐物论》如何安顿是非的核心概念,本文同样持此观点。

(7)关于“是”的优先地位,已有研究者作过分析,如李巍认为在《齐物论》中“因是”强调立场的限定不可摆脱,即便圣人也在因循某种立场。(参见李巍,第72页)杨立华认为:“作为彼、是对待的根源的是,只能是整全的、绝对待的,只能是一。”(杨立华,第105页)

基本信息:

中图分类号:B223.5

引用信息:

[1]李健芸.为是不用而寓诸庸——《齐物论》中“以明”如何安顿是非之争[J].哲学研究,2024(05):67-75.

发布时间:

2024-05-25

出版时间:

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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